產品簡介
個人通知存款是儲戶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,支取時需提前通知銀行,約定存款支取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。
產品特點
個人通知存款最低起存金額及最低支取金額均為5萬元,按提前通知的期限不同,個人通知存款分為一天和七天兩種。個人通知存款具有流動性比定期儲蓄強、收益性比活期儲蓄高的特點,適合臨時閑置的大額資金需要。
辦理渠道
廣州銀行各營業網點、網上銀行及手機銀行。
注意事項
個人通知存款不注明存期和利率,銀行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相應利率和實際存期計息,利隨本清。提前通知并在約定日支取的,約定部分金額享受通知存款利率,如遇以下情況,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:
1.實際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,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;
2.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,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;
3.已辦理通知手續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,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;
4.支取金額不足或超過約定金額的,不足或超過約定金額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;
5.支取金額不足最低支取金額的,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;
個人通知存款已辦理通知手續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內取消通知的,通知期限內不計息。部分支取后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額的,需重新填寫通知存款單或憑證,從原開戶日計算存期;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額的,予以清戶,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,或根據存款人意愿轉為其他存款。
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,最終解釋權屬廣州銀行,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。
附件: